曾锦春死刑郴州曾锦春审判判决死刑
李大伦死缓 曾锦春死刑
今日早报
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和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时,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原郴州市市长、案发时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党委书记的周政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分别为死缓、死刑、无期徒刑。李、曾、周三人曾经同时任职郴州,案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受贿案一审结束
李大伦死缓 曾锦春死刑
李大伦
受贿1400余万元获死缓
椐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大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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