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卖淫女开展“业务竞赛”
王洁称,从2006年开始,张爱国、张爱华分别在江苏、浙江等地开设了数个休闲会所,在江西,除了鄱阳大汉休闲会所外,此前还在景德镇、浮梁等地开设了休闲会所。而为了很好地管理这些被骗来卖淫的女孩,张爱国制定了各种规定:先是“洗脑”,强迫女孩们相信“打什么工也没有卖淫赚钱来得快”,紧接着在“劳务合同”上写明正规按摩收人老板拿七、女孩拿三,而卖淫收人则与老板五五开,“洗脑”、利诱不从者,张爱国、郑建辉就会在她们进行正规足疗服务时,以她们犯错为由进行暴打。随后,在女孩中开展“业务竞赛”,卖淫“营业额”低的女孩要将会所的卫生打扫干净,而且只能吃剩菜剩饭。更加的是,张爱国说买这些女孩时花了很多钱,女孩要想离开,必须支付他们高额的“赎身费”,然后,张爱国故意拖欠工资,让被拐骗的女孩不得不长期待在休闲会所工作。对于违反规定的女孩,张爱国的惩罚就是一顿毒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