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从政府发挥宏观调节职能来说,印花税的征收无疑需要动态改进,但是到底具体的动态改进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子,应该充分听取民意,再加上专家的论证,通过一个科学的程序来做出决定。
1997—2008年历次印花税调整对市场影响
日期税率上证指数次日表现 后市影响
2008年 4月24日3‰到1‰ 涨9.29%反弹200点后从3700点下滑至18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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