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洪昌的说法,地级市管县的数量占到全国的70%。这说明,市管县已成为中国地方行政的主要模式。地级市管县常态化后,实际上也就是在省县乡三级体制,多了一级地方政权,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体制。
县域经济的“抽水机”
一些地级市辐射作用有限,城乡差距拉大
汪玉凯认为,市管县的体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应该充分肯定,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比如增加了行政管理的层次,很容易截流财政资金和政策,使得县一级的经济发展受到影响。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张占斌认为,我国地级市的大多数中心城市起点较低,城市基础较弱,相当一部分中心城市并非是由于经济发展自然形成的经济中心,而是被推上了中心城市的位置。由于先天发育不良,其经济实力与所管辖的县的差别不大,甚至还比不上所辖县,再加上有的市所辖的县数量较多,因此中心城市不能有效地辐射并带动所辖县,这是地级市中产生“弱市强县”现象的体制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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