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1.5亿注册资本金
2002年11月,刘根山向与时任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的张来兴提出要求,把原计划即将增资的1.5亿元注册资本金,在验资完成后通过指挥部抽回上海茂盛公司。在张来兴的帮助下,增资款到后,由绍兴甬金公司以预付征拆迁款名义划入指挥部,再由指挥部以上海茂盛向指挥部借款的形式划给上海茂盛公司。
2002年11月7日,在增资款还未到的情况下,刘根山就与张来兴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由上海茂盛公司向指挥部借款1.5亿元,借期两年,未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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