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计算过,这几年,针对群体事件,我们出动百人以上的大行动就有五次。这其中包括矿权纠纷、移民搬迁、房屋拆迁等等。我们几乎把人都“得罪”完了。
比如2004年,为移民纠纷,我们一年里就出动了好多次。最后造成移民包围了龙潭乡政府。我还记得那是2004年12月16日,那天差不多有五六十人去砸乡政府。
起初,是副县长带着一帮干部去做群众工作。移民们不理解,不让官员走,扣下了。我们公安赶去营救,怕矛盾闹大,没敢进去。后来,县长、县委副书记都下去,全被扣下了,不救不行。
解救时,警察和移民发生了冲突,最终伤到了几个移民。我们刚出来,就听说移民组织了上百人,把乡政府给砸了。
2007年10月以后,县里把移民安置到城里,他们开始建房子。一些移民和开发商私下达成协议,开发商帮助们建房子,不要钱,建好后的房子双方分。
这个事情,县里的某些部门可能早就知道,他们不管。当有些房子建到五六楼了,这时候才说他们违规,要强制拆除,城里一共涉及两百多户,又让我们去,搞得我们在库区移民中,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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