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PK
网友对这段文字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不少网友质疑范先跑掉不但没有尽到教师的职责,而且还“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实在过分。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不应该对他过于苛刻:毕竟老师也是普通人,遇到危险保护自己是人的本能,而且,范能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所做所想,至少说明他是个诚实的人,勇于直面自己的人。
丢下学生先跑是否不尽职?
网友“yiping1914”:如果范先生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学生,无论如何有必要喊一声:“快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这里应当不是单指一个无形的法人,而是包括所有的工作人员。就责任来说,范先生失职了,不适合当老师。
网友“杜01”:教师不一定有救助学生的义务,老师也是人,首先做到的应该是设法活下来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基本上大伙儿都是缺陷累累的人,谁也不会傻到舍己为人当雷锋,只不过略懂人情世故的,当时提醒学生一句就算给自己良心有个交代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